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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跟爸媽大吵一架,情緒低落。
不知道要說什麼,只覺得滿腔的憤怒,怒火中燒。
只覺得活到這樣的年紀,
居然什麼事情都沒有辦法自己決定。

我氣自己的無能,很氣很氣。

小龍從桃園搬回家了,當然,橘子跟著一起。
小龍的爸爸不知道橘子的存在,
當初我們討論的時候,覺得不管怎麼樣,
再兩個月小龍也要到花蓮(或基隆)去了,
反正是自己生活。
總覺得只是兩個月而已,家裡的人應該沒什麼立場反對,
了不起就養在自己房間,
可是沒想到,橘子的爸爸強烈反對,
他的說詞是:

「這是我家,我說不准就是不准。」

小龍告訴我的時候,我突然慌了,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小龍問我,妳家有沒有辦法借養兩個月?
我說不出話來,因為我知道一定不可能...
我鼻子過敏,再加上我媽之前有皮膚的問題,
光這兩個我媽就可以把我壓得死死,我根本找不到辯駁的機會。
也許在這個時候,我就已經嗅到了吵架的意味也說不定。

其實從橘子走丟之後我爸媽對橘子的印象大概就不好了吧。
他們一定覺得我莫名其妙,
憑什麼一隻貓也對我這麼重要。
我那時候就在想,我爸媽是對寵物的觀念很薄弱的那種人。
可以接受貓啊狗的出現在身邊,但是一切靠緣分。
更不用說在他們的觀念裡,
我的身體狀況絕對不容許我養貓。
(雖然我相處過,非常確定根本不會有什麼問題。)
可是我不懂耶,一眛地因討厭而討厭,
不喜歡而不喜歡,
因為不是自己的東西而可以隨便坐視不管。
這樣的態度,很抱歉,我真的完全無法接受。

我每跟人吵一次架,心裡就會非常非常非常地不舒服。
可是...

什麼叫能不能商量要看狀況?那這樣還叫什麼商量。
什麼叫人家外面送小孩的都大有人在了,為什麼妳就不能把貓送人?
什麼叫難道一隻貓就可以讓妳放棄你跟我們的感情,
為什麼?為什麼不能兩全?
我知道,我真的知道你們說的是氣話,
可是,我也真的確確實實地被你們的話給激怒了。

這也是我家,只是沒有我做決定的餘地。

我突然很希望我快點長大,再長大一些些。
結婚,和小龍在我們的家養一大堆的貓...
也許這也是氣話,但我真的這樣想。

我沒有想到辛辛苦苦找回橘子之後,
緊接的會是面臨這樣的難題。
我們得四處去找可以寄養的朋友(不太相信外面的貓咪旅館),
短則幾個禮拜,長則兩個月。
小龍已經落狠話,大不了學校確定之後就搬出去...

這是我們的貓,別人不疼我們疼,別人嫌棄我們當作是寶。
今晚我和小龍的家裡都不平靜,因為橘子。

總之,要快點找到解決的方法了。
如果有誰能夠幫忙,請你告訴我。


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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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橘色旋轉木馬嘩啦嘩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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